齐鲁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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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文件

齐鲁师院政教字201646

    

关于印发《齐鲁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保障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面向学生有效开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逐步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了《齐鲁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齐鲁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齐鲁师范学院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齐鲁师范学院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保障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面向学生有效开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逐步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实训、科研工作任务的同时,充分挖潜,开放并接纳学生开展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活动。

2.实验室开放是完善实验管理体制,深化学分制改革,优化实验课程体系,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

3.实验室开放要坚持面向全体、按需设置项目、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实现有序有效开放。

4.实验室开放要倡导学生自主实验,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不断丰富开放实验项目和内容,不断增加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鼓励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增设综合、设计、创新型实验项目。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开放由主管校长领导,实验管理中心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各学院和实验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各自的实验室开放方案和管理制度。各实验室要改革创新,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创造条件,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3.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经费,用于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所需实验材料消耗、场馆维护保养、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研究开发等。

4.鼓励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勤工俭学从事实验室辅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大学生实验室助理岗位,加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力度,激发学生创新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开放实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严格开放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三、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和内容

1.逐步推行所有实验室都要面向全校师生开放,部分具备条件的实验室还可向社会开放。

2.实验室开放一般可采用全天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预约开放等时间安排方式。

3.开放的内容以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实验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拓展延伸,也可以是自拟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制作、发明等科技文化创新活动。

四、实验室开放的类型及管理

1.教学实验型: 教学计划规定必修和选修实验项目的开放,包括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实验材料三个方面向学生开放。各学院开学第二周发布实验教学计划规定的开放性实验项目(包括必开项目和选开项目),让学生可以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选择实验时间和实验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应为综合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2.科研课题型:以高年级学生为主要对象,科研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3.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型:以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调查、发表论文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开展的课外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可进入相关实验室。实验室提供必备的实验条件,学生选择或实验室选派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

4.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型:学校实施“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T)”活动。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参加人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安排下,可进入相关的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等活动。

5.大学生科技竞赛型:学校鼓励学生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为主的竞赛类活动,获得批准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安排下,可进入相关实验室开展研究。

6.毕业论文(设计)型: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入实验室从事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实验研究。

7.人文素质与技能培养型:学生社团、协会或课外学习小组,在实验室、及实验实习场所开展的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等培养、训练活动。

8.教学实验型实验室开放。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实验室于每学期结束前确定下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经实验管理中心汇总、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在网上面向全校学生公布;学生可登录教务处公选课中自由选择实验项目;各学院对学生选项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编制实验室开放日程表、任务书并报送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9.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型、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型、大学生科技竞赛型等实验室开放。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立项和实施管理。其它类型实验室开放。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开放需要安排进行安排。

10.加强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管理。学生根据实验室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凭学生证在预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室,按实验室规定领用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完成后交还实验仪器设备及剩余耗材,对损坏、丢失实验仪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属于危险物品的耗材应严格按照《齐鲁师范学院危险物品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11.加强实验室开放的档案管理,每个学期结束后,各学院实验室将本学期实验室的开放情况(实验报告、论文、成果材料、实物等)提交学院汇总,并报实验管理中心备案。

五、其它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各学院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3.本办法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