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假前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7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当前,安全形势复杂严峻,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影响了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秩序,加之冬季天气干燥,增加了实验室安全风险。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明确责任,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健全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管控
进一步强化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植物、气瓶、特种装置、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管理,加大对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钥匙专人保管,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三、开展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实验室安全素养
各学院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水平。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必须接受系统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四、做好保障,完善实验室安全队伍配备和设施配置
各学院配齐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消防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附装置)、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备设施,如有缺失请及时上报实验管理中心。
五、全面整改,化解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学院在11月29日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和12月2日实验室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和《重大危险源清单》(附件2),制定放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方案,再次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12月14日前需提交《重大危险源清单》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新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电子版(word版和PDF签章版)发至实验管理中心邮箱:qlnusyzx@163.com。
实验管理中心将于12月15日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2:重大危险源清单
实验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