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模板《2022年度XX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见附件1)完成填报。填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填报内容必须与上一年度进行对比检查,数据内容保持连续性和逻辑关系合理性,上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将《2022年度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PDF签章版)发至实验管理中心邮箱:qlnusyzx@163.com。
联系人:侯琳(2号实验楼B203)。
附件1:2022年度XX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22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