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实验管理中心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开展实验室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鲁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优美的实验室育人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开展实验室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安全信息牌制作
实验室每个房间(包括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仓库等)门口都应张挂1块安全信息牌(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模板认真填报附件2(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细则详见附件3),并于10月28日前将附件2中的信息牌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实验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lnusyzx@163.com。
(二)实验室橱窗宣传栏更新
实验室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和整体育人环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前完成本单位所属区域的实验室走廊宣传橱窗及展板内容更新,力求体现本单位和实验室特色,营造良好的实验室文化育人氛围。
(三)实验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改
全面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报废设备和废弃物。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做到物品归位,禁止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在实验室睡觉过夜,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严禁吸烟,不使用可燃性蚊香。实验楼走廊、楼梯间报废的仪器设备、杂物等过多,存在安全隐患,请于11月4日前清理完毕。(走廊的家具设备请联系国有资产处处理。)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10月25日—11月14日)
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环境卫生安全进行全面、彻底整治,不留死角。严格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营造良好的实验室育人氛围。
2.学校组织检查(11月14日— 11月15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单位实验室逐一核查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实验室规范管理,通报检查结果。
联系人:侯琳 邮箱:qlnusyzx@163.com
实验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模板
附件2: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汇总表
附件3:齐鲁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