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切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助力我校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学校决定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培育建设。
二、遴选原则与方式。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培育)名单。本年度拟建设(培育)1-2个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2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立项管理
1.学校对本次立项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育)项目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对于立项建设项目给予2万元经费支持。
2.项目培育时间为1年,培育结束要求各项目达到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要求。
3.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将根据各中心建设(培育)成效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齐鲁师范学院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申请书》(附件2)或《齐鲁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一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doc。
五、时间安排
1.2022年7月4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经签字盖章后申请书纸质稿交至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一号实验楼B203),电子稿发至qlnusyzx@163.COM。联系人:周新竹。
2.2022年8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培育)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实验管理中心、教务处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申请书
附件3:齐鲁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