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与管理工作,加强对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优化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工作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架构,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管理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学校、学院(校级研究机构)、实验室三级安全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各种安全风险,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转。
二、 有关具体安排
1. 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一、二号实验楼实验室(含:实训室、实验室和实训室所配套或附属使用的房屋、设施、场地等,下同)、实验室周围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环境区域、以及正在筹建、尚未投入使用的实验场地等。要求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①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②学校、二级学院(系)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③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④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⑤实验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等情况。
⑥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门禁监控、实验室防爆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⑦用电用水、个人防护等基础安全管理情况。
⑧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购置,化学品存放,实验操作安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实验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贮存站建设等化学安全管理情况。
⑨实验室资质、场所与设施、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人员管理、操作与管理、实验动物安全、生物实验废物处置等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2. 时间及其它安排
学校现场检查时间:9月22日上午9点。
3. 隐患整改
学校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将对安全隐患形成排查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含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期限等。实验管理中心将各学院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提交方式:9月28日之前将纸质报告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之后报送2号实验楼B203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qlnusyzx@163.com。
联系人:侯 琳 周新竹
实验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