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5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2-2023第一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组织开展学期初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与管理工作,加强对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优化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工作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架构,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与管理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学校、学院(校级研究机构)、实验室三级安全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各种安全风险,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转。

二、 有关具体安排

1. 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查范围:一、二号实验楼实验室(含:实训室、实验室和实训室所配套或附属使用的房屋、设施、场地等,下同)、实验室周围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环境区域、以及正在筹建、尚未投入使用的实验场地等。要求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查内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逐项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危险源管理情况、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摆放情况等。

2. 检查的方式

本次安全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3. 时间及其它安排

学院自查时间安排:825831

学校检查时间安排:91日—92日。

4. 隐患整改

学院自查结束后,对安全隐患形成排查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含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期限等。实验管理中心将各学院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提交方式:831日之前将纸质报告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之后报送2号实验楼B203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qlnusyzx@163.com

联系人:侯    周新竹

实验管理中心

                                  二〇二二年月二十